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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区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9〕6号)精神,根据《自治区审改办关于做好国务院决定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落实工作的通知》(桂审改办发〔2019〕3号)和《北海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北审改办通〔2019〕4号)要求,经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对我区行政许可事项进行调整。其中,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1项(详见附件1);国务院决定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许可事项1项(详见附件2)。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取消事项的落实衔接工作
国发〔2019〕6号文件明确取消行政许可事项25项,其中涉及区本级审批部门1项。对于已经明确取消的事项,要按照国发〔2019〕6号文要求做好落实工作。
(一)各相关部门要立即停止实施并同步将相关事项从政务服务业务通用软件V4.0系统及其他有关审批系统中删除。
(二)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要求及时调整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二、做好下放事项的承接工作
国发〔2019〕6号文决定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许可事项6项。其中涉及我区1项,要按照国发〔2019〕6号文要求积极做好承接落实工作。
(一)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应进必进”要求,积极进入各级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并同步将相关事项纳入政务服务业务通用软件V4.0系统中办理。
(二)各相关部门要及时调整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编制办事指南,并向社会公开。
三、强化督促落实
(一)各有关单位要加强与上级部门沟通和街接,制定完善事中事后监管细则,并向社会公布,强化制度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止出现管理“真空”和服务缺位。
(二)对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由原职能部门制定相应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对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由实施审批的部门制定相应的承接方案,并于文件印发一周内报区审改办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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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北银审改办〔2019〕3号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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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银海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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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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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银海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9年5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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